20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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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研究的最新学术研究报告(摘要版)上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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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视听中国前沿论坛暨短视频学术研讨会”近日在北京中国传媒大学举行。在本次论坛上发布了由中国传媒大学和复旦大学最新完成的《中国短视频研究现状与发展报告》和《短视频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现状与发展研究报告》两份学术研究报告。这两份长达近八万字的学术研究报告,是由复旦大学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孟建教授团队(孟建、张剑锋、顾准、姬拓、符艺娜等)与中国传媒大学影视戏剧学院基础部主任赵晖教授团队(赵晖、李旷怡、顾准、常婉祎、王耀、吴予澈等)本着“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跨校际、跨学科的“学术共同体”精神,并依托孟建教授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与数字时代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实现路径研究》与赵晖教授的国家广电总局社科项目《融合媒体时代短视频内容创作与发展趋势》而完成的最新学术成果。两校专家学者组成的联合学术研究团队以期通过这些研究成果,为党中央提出的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战略,为十四五规划提出的“视听中国”战略,提供学术支持和决策支持。     《中国短视频研究现状与发展报告》(摘要版)短视频,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基于社交媒体的、基于移动终端的新媒体视频形式,在现代传播方式的巨大作用下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社会。本研究报告利用目前国内最大型的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知网CNKI)收录自建库至2021年3月31日发表的短视频文献2292篇,基于文献计量学的研究方法,采用书目共现分析系统BICOMB软件、信息可视化的分析软件CiteSpace与统计软件SPSS聚类工具,从发文数量、研究机构、发文作者、关键词、文献来源、研究热点等方面分析我国短视频领域的现状与发展特点。 一、短视频研究的研究结果短视频研究逐年发文数量变动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萌芽期,2007-2011年该领域文献发表量非常低;发展期,2012-2015年该领域文献发表量比较平稳,年发文量在7篇/年;飙升期,2017-2021(至20213月31日)发文量持续上升,尤其在2020年接近900篇/年。其中近10年的文献为2291篇,占所检索文献的99.99%。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该研究领域的主要学者有黄楚新(1.13%,n=2292,后同)、张志安(0.65%)、郭全中(0.62%)等;研究机构主要集中在中国传媒大学(10.12%)、中国社会科学院(3.71%)、中国人民大学(3.45%)等;发表的期刊主要集中在《青年记者》(21.49%)、《传媒》(11.51%)、《中国广播电视学刊》(6.63%)等;排名前五的关键词为短视频(9.43%)、短视频平台(1.60%)、媒体融合(1.51%)、抖音(0.81%)、新媒体(0.76%);在媒体关键词中,2016-2021Q1关键词排名中今日头条仅2018年进入排名,随后消失;抖音从2018年至2021年3月一直排名前10;快手从2021年3月进入排名。在现象关键字中,虽然李子染从2018年开始火遍全球,但直至2020年才进入排名,可见现象研究有一定的滞后性。对关键词进行聚类分析共分为四个类属,分别为:类属1、短视频的社交属性研究;类属2、短视频平台研究;类属3、短视频的传播属性研究;类属4、基于技术的短视频应用研究。从2292篇知网研究文章来看,主要分为三大类别:理论探索、应用研究与技术支持。从这三个类别的发文量来看,应用研究最多(58.73%),其次是理论探索(40.01%),最后是技术支持(1.27%)。短视频研究的涉及理论探索研究主要从六大方面展开,新闻传播学理论、艺术学理论、心理学理论、经济学理论、管理学理论与情报科学理论,其中新闻传播学理论囊括了当前传播学研究的主流理论,在媒介效果、文化研究等上均有较多的研究文章。短视频在各个领域均有较多的应用研究,主要集中在文旅、政务、农业、政务、法律(法规)、体育、电商、医疗健康等八个版块。尤其是文化版块中的文化遗产与跨文化传播的李子染现象研究上,研究产出较多。随着大数据技术的高速进展,越来越多的平台把技术应用到平台中。技术研究主要分为二大类型,一种是基于5G的相关技术,另外一种是算法、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情感分析、行为识别等。 二、短视频研究的分析与发现作为新兴媒体的短视频迅猛成长的同时,对于短视频的学术研究也呈井喷式增长。短视频研究现状呈正向走势:2019年以后,短视频作为研究领域强势发力,发文量迅速上升,预计2021年的发文总量将达1000篇左右,预示着未来对于短视频的研究将有量与质的飞跃,故目前短视频研究已呈学术热点;我国对于短视频研究的学术观察视角繁杂,话题分散,但短视频实际上关注并反映着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故短视频研究已呈多点视角;短视频在社会许多领域产生着重要影响,这些影响已经成为诸多学科(如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心理学等)关注和研究的对象,故短视频研究已呈多学科关注。短视频的学术研究虽然呈现出方兴未艾的蓬勃局面,并涉及多种领域和关注多样话题,但也由此凸显学术界普遍缺乏对短视频研究的重点领域和核心议题的把握,短视频研究现状凸显诸多问题:学术研究呈现随意性“散打”的局面,未能在一些社会重要问题上实现很好地聚集,故短视频研究呈散状分布;短视频研究的纵向问题则是普遍缺乏深度探索,对于短视频理论、短视频应用和短视频技术的相关研究往往呈显出“点到为止”的局面,故短视频研究呈浅性思考;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通知,新设置“交叉学科”门类,成为中国第14个学科门类跨学科研究。交叉学科既是方法论意义上的突破,也是理论内涵上的进步,但当前短视频研究还停留在“单一学科+短视频”的层面上,如何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方法、引入新观点、构建新框架,仍然距离很大,故短视频研究仍呈单一学科研究。针对短视频研究现状凸显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三个角度来看改变存在问题的方法和路径:首先,短视频研究要“聚”——聚焦重要问题。短视频研究要聚焦核心问题,要以探索理论为出发点,要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成效作为衡量标准。其次,短视频研究要“深”——深入问题本质。短视频研究不仅要关注技术进步和社会变革,也要坚持纯学理的探索和思考。即便是实践问题的研究,也要解决短视频实践研究中的虚化问题;第三,短视频研究要“跨”——跨学科综合研究,国家倡导“新文科”的精髓,其最重要的一点是要真正实现“跨学科”的历史超越,以实现哲学社会科学的现代转型。 三、对短视频研究的若干建议本体性,是探究世界的本原或基质的哲学理论。我们通过2292篇知网文献,其根本目的就是首先去探讨短视频本体性问题。短视频的发展足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影响社会的强大“能量”,我们认为,这是由短视频在五个方面来构筑了短视频的“多重本性”。这就是:短视频作为一种新兴媒介、短视频作为一种视听样式、短视频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短视频作为一种文化存在以及短视频作为一种产业形态。人类向网络视听时代的全面迁徙,是一个时代性的课题。一切媒体的发展就其实质来说,都是马克思早就论述过的“精神交往”。今天,我们深入探讨短视频这一课题,最根本的就是要探讨当下媒介化社会中人类如何用短视频实现更高质量、更加美好的“精神交往”。通过本次研究,我们对短视频呈现规律的初步认识主要有六个方面:① 高度依赖技术支持。短视频作为新媒体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技术决定的极端化理论;② 内容、类型极为多样。短视频内容生产的丰富性和类型呈现的多变性造就了短视频的“大千世界”;③ 社会渗透力极强。短视频正以吸人、吸时、吸金等特点成为用户粘性最高、人均单日使用时长最高的视听产品,可谓全方位、多层次、无死角,强力渗透到了我们当下社会生活的每一角落之中;④ 受众参与度高互动性强。通过“人人都是信息源,个个都是媒体人”自我创造,通过评论、点赞、弹幕、分享、连麦、送礼物、购买等新媒体交互功能,受众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创造感、参与感和存在感,并使媒体内容及媒体本身的多次传播成为可能;⑤ 新的生活方式。短视频作为一种信息获取工具、作为一种娱乐方式开始融入到人们的日常中,其实质是一场文化革命,即“人类交往方式”的革命;⑥ 新经济形态。短视频作为文化产业带动区域经济、电商行业、数字新零售、扶贫、健康、知识、非遗、文旅、传统广电以及5G这十大领域,在一个正在快速成型的全新的全产业链当中起到核心作用。我们迫切需要从三个维度对短视频融入网络视听生态进行全面思考。① 网络视听作为国家战略的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纳入纲要,提出“视听中国”的发展战略。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加快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已经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的“重中之重”。② 短视频在“网络视听”大系统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早在2017年广电总局对视听节目服务进行了界定,并最新数据表明,2020年短视频用户达8.73亿,短视频市场规模为2051.3亿,由此可见短视频在“网络视听”大系统中已占据绝对的重要作用。③ 短视频在“网络视听”子系统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在网络视听子系统中,短视频与网络视听子系统的其它重要组成部分的关系,如网剧、网络大电影、网络综艺、网络直播等。当下,特别要高度关注短视频、中视频和长视频的各自走向和互动态势。报告的重要核心是从四种方式对短视频作为一种新文化存在进行了深入的学理分析。即短视频作为一种视听方式,体现着影像文化的发展;短视频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体现着社会文化的形态;短视频作为一种文化变迁,体现着文化结构的转型;短视频作为一种跨文化传播,体现着国际传播的态势。中央对国际传播建设的新要求集中体现在“三重”上,即重构国际传播格局、重整国际传播流程、重塑国际传播业务方面。报告认为,要将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作为国际传播的重点。在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中,短视频可以充任十分重要的“角色”。 《短视频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现状与发展研究报告》(摘要版) 该学术研究报告以习近平主席就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重要讲话精神为导引,在认清国际传播格局与认识国际传播误区的基础上,着重就“短视频提升中华文化海外传播影响力”这一题旨,进行了国际性、专题性的调研、分析和研究。从我国短视频海外传播的历程、现状、意义、启示等多个维度切入,详尽阐述了我国短视频平台“出海”和“造船出海”的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展望。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进行第三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是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本报告从,从“短视频”这样一个十分独特和相当具体的角度出发,切入并融入习近平主席关于加强我国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重大国家战略,为进一步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增强中国的软实力,提供我们的一些学术支持和决策支持。近些年,移动短视频在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中发挥了独特作用,以李子柒、丁真等网络达人为代表的视听内容在国际话语体系中努力塑造可信、可亲、可敬的中国人形象,并以此带动了“中国元素”的时尚潮流,引发海外民众对东方文化的关切。短视频出海以及基于短视频叙事和运营原理的视频在海外走红,我们既感受到一种来自中国文化内部的深厚底蕴,更感受到新一代的中国年轻创作人和制作人的创新精神。短视频作为生活拟态场景的创造者和展示者,以视听意义上的符号参与文化生活互动,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实现基于共同价值基础上的圈层建构,正在形成产业视频化的媒介新格局,正在引领一场前所未有的媒体社会化深刻变革。短视频在讲述中国故事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甚至从某种角度看,它也正在担负起讲述中国故事,传播中华文化的特殊使命。研究报告分为四部分,分别从国际传播新格局下中国新视听理念的建构历程、短视频助推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方法与路径、短视频国际传播的现实意义与对策建议三大方面对短视频在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方面的地位、作用与建议进行了深入阐释。 一、中华文化国际传播新格局建立的四个发展阶段在第一部分中,研究报告回顾了中华文化国际传播新格局的建立的四个发展阶段,从本世纪初的“中华文化‘走出去’”、“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发展到“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新阶段。在国际传播方面,我国取得了很多成绩,但在中华文化在跨文化传播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缺乏多元共生的理念、缺乏双向交流平衡模式、尚未形成国际话语表达体系、缺乏精准有效的传播方略。随着智能互联数字时代的到来,全球化进入更为复杂的深度磨合期,在新的国际传播格局下,中华文化亟待通过以海外民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和叙事方式来讲述中国故事。短视频的内容生产更为突出的是表现出社交媒体生产的属性,大数据算法等人工智能技术加持现代传媒产业,人人都可能成为信息的生产者、上传者、接受者和传播者,这种四位一体的新媒介视听时代,将使得信息更为多元、全面,也更富有个体风格特征。这种新视听生产方式和传播形式既带动了视频的自主生产,搭建了海外中华文化的多元应用场景,并带动了网络社交圈层的建构,形成了中华文化的线上“朋友圈”。值得关注的是,短视频平台在资本加持下,逐渐在国际传播中占据一席之地。2017年,短视频平台大举进军海外市场并迅速走红。截至2021年6月,抖音及海外版TikTok在全球App Store和Google Play的总下载量突破了20亿次,登顶美国、印度、日本等地免费榜总榜首。据统计,TikTok仅2021年5月份下载量就超过8000万次,只美国一个地区就有超过1亿月活跃用户,无疑成为全球下载量最高的短视频应用程序之一。除此之外,快手的海外版Kwai也抓紧在海外市场的布局。我国的自有短视频平台积极寻求在海外的布局,搭建起海外中华文化的多元应用场景,并带动了网络社交圈层的建构,大大提高了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影响力。在媒介社会化的时代,我们已经迎来产业视频化的黄金年代,新技术、新观念催生新传播形态,传媒产业的大变革已经超越了以往任何年代。短视频作为信息传播载体的价值越来越被认可,已经成为中华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为有效传播国家形象带来更广阔空间。 二、短视频助推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方法与路径研究报告第二部分从七个方面分析了短视频如何助推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这七个方面分别为:社交媒体成为国际传播的重要平台、全球短视频平台的用户喜好的内容产品类型分析、中华文化的全球生产与“破圈”传播、网络达人日益成为国际传播的特殊使者、中华文化在海外短视频平台的有效传播、基于短视频开发规律的中视频在海外的兴起和“新官媒”入场助力中华文化的海外传播。报告以大量详尽的最新数据调研材料分析了全球社交媒体的发展的用户、年龄等方面的情况,尤其侧重分析了社交媒体在北美、欧洲以及亚太地区的发展情况。从区域传播角度,探讨了视听内容产品基于地缘文化而形成的差异化生产内容、传播方式等情况,这为短视频的内容生产、运营与传播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数据与案例分析。众多基于短视频叙事与运营机制的视频作品在海外的成功传播,使得更多的创作者意识到,海外社交媒体平台在传播中国文化上具有的优势。因此,创作者们植根于民间文化基础,以个人化的表述和个体化的生命诉说成就了短视频产品有别于传统视频产品的创作风格,在国际传播中受到广泛关注。以网络红人李子柒为例,截止2021年7月,共计发布127个视频,订阅人数超过1570万,阅读量超过24亿次,李子柒的走红带动了中华美食热,以东方审美的视听美学还原了中国传统田园生活的安然与宁静,引发国外用户对东方审美文化的认同。再如被外国媒体称为“无用爱迪生”的手工耿、笑容纯洁治愈的丁真等KOL,均在海内外收获了大量人气,充当了东西方文化交流的特殊使者。研究报告还以Tik Tok为例进行研究,发现“中国视觉”的元素赋能视频,经过互联网发酵,形成网络社交圈层,在海外渗透深入、流传甚广。短视频延展了民间叙事模式,从多个角度挖掘中华文化的丰富内涵与共情价值,让国外用户直观感受到中国文化的魅力。在民间创作生态日趋繁荣的同时,中国官方媒体积极主动入场:China Daily在Facebook最受喜爱的视频创作者榜单中位列第十名;《中国日报》着力打造“网红”外籍记者,通过戏剧化的方式介绍独特的中国文化;中国国际广播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在推特(Twitter)上收获大批粉丝,助力中华文化的海外传播,着力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努力做到以文载道、以文传声、以文化人,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 三.短视频助推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中的特殊意义与对策建议在研究报告的第三、四部分,着重分析了短视频助推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中的现实意义、问题与启示,并对短视频助推中华文化国际传播提出了重要的对策建议。研究报告认为,随着短视频自主平台在国际传播中日益发挥明显作用,其搭建了一个中华文化话语生产与传播的话语场,从多角度来讲述中国故事。在产业模式上,一批优质的MCN机构的出海,与国外文化产业机构打通合作通道、优化我国视频产业结构。从创作者的角度来讲,国外文化产业发展相对较为成熟,版权保护意识较强,营收分成机制也相对较为成熟,因此,成熟的内容创作者在海外市场能得到相对较为可观的收入。已经报告也指出,短视频虽然对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起到了重要而独特的作用,但是,短视频在传播中华文化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中外文化差异和文化冲突导致传播内容受限,未能触达中华文化的内在精神和基本价值;短视频创作者为博眼球做出荒诞低俗的行为,对中华文化形象的塑造产生负面效果;中国的各类手机应用在海外惨遭封杀、海外社交平台拒绝中国投放广告、清除和封禁中国账号等等,严重阻碍了包含中华文化的短视频大范围传播。基于短视频叙事和运营原理的视听产品在国外的有效传播也给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带来一定启示。已经报告特别提出,在中华文化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应当建立多元逻辑、多元共生、多元共识的国际传播理念,设计出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的跨文化传播立体管道,遵从传播规律、增强跨文化传播的有效性,更要认清当下传播生态发生的巨大变化,积极寻求与非政府国际组织的合作,致力于构建全媒体传播矩阵。而这其间短视频可谓“生正逢时、大有可为”。今天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上来探讨国际传播,其特殊的价值是显而易见的。我们面对中央对国际传播建设的新要求,要努力重构国际传播格局、重整国际传播流程、重塑国际传播业务。在这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发挥好网络视听的巨大作用,特别是短视频的特殊作用。我们完全有理由深信,屹立于世界东方的中国,必将向世界展示出“中华文化感召力、中国形象亲和力、中国话语说服力、国际舆论引导力”四力俱佳的崭新国际舆论环境。

2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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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应健全信用评价制度 电商法第三十九条需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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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已于2019年1月1日实施。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这一规定,首次将信用评价写进了基本法律,对于建立信用社会、改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那么,什么样的信用评价制度才是健全的?是否一切评价均“不得删除”?这些问题既是电商平台经营者需要探究并落实的,也是上述法条得以落地生根和正确适用的基础。为了解答上述问题,我们搜集分析了淘宝网、天猫网、京东、当当网、拼多多等国内主流电商平台现有的评价规则,进而对上述法条中“评价”是什么进行探讨,以期对电商平台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提出有益的建议。从国内主流电商平台现行的评价规则来看,其均以规则或问答的形式明确了消费者进行评价的权利,还配套了信用积分、动态评分、追加评论等具体制度来保障消费者评价权利更加充分地实现。同时,上述平台的评价规则均从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几个方面,对用户的评价行为作出了规制。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规定处罚措施之外,京东、当当还以“京豆”“积分奖励”等正向措施鼓励用户发表真实、恰当、合法的评价。第三十九条中的评价是什么赋予消费者评价权利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为消费者在购物决策过程中提供参考,也为卖家改善经营提供一面镜子。基于此目的,消费者的评价应该是基于真实消费目的的(真实性)、针对所购买的商品和服务的(相关性)、符合法律基本规定的(合法性)。否则,就不能称之为第三十九条中所说的“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以下简称消费者评价),不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故我们认为,第三十九条中的“评价”是指:买方基于真实消费目的,就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给出的合法反馈。为了形成具象化的认识,以更好地指导实践,我们再来结合电商平台实际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厘清“消费者评价”的边界。这里我们采用排除法,看看哪些评价不属于“消费者评价”,其边界自然就清楚了:一是非基于真实消费目的而产生的评价。包括基于非真实交易而产生的评价,也包括不以真实消费为目的而产生的评价。(1)基于非真实交易而产生的评价。如店铺经营者为获取店铺好评率的提升,以金钱或其他方式使他人冒充消费者身份,虚假进行交易后给予好评,即通常所说的“刷单”。(2)不以真实消费为目的而产生的评价。常见的有同行攻击、报复攻击、评价要挟。同行攻击,指同一个行业的竞争者,为了拉低竞争对手店铺的好评率,伪装成消费者拍下商品后给予竞争对手差评。报复攻击,指消费者对商家产生不满后,使用本人账号或注册小号购买商品后,发布虚假差评,通过此方式打击报复商家。评价要挟,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之后,通过和商家沟通,威胁要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差评,获取不当利益的敲诈行为(不当利益如金钱、商品、心理安慰等),近年浮出水面的“职业差评师”就属这类情况。上述行为,均不以真实消费为目的,使得电商平台提供的评价途径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在侵害相关方合法权益的同时对电商营商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值得一提的是,同行攻击、评价要挟领域,均已出现生效的民事、刑事司法判例,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与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无关的评价。常见的是无意义评价,如有些用户为了赚取网站积分值会随便拷贝文字到评价栏。还有广告评价,如有些商家到同行的店铺中拍下商品后把自己商品的广告发到评价里。这些与被评价商品无关的内容,会降低其他用户阅读评价的体验,形成垃圾评价。大量的垃圾评价充斥在评价数据里,最终会降低评价的作用。三是不合法的评价。从广义上来讲,上述虚假评价、无关评价同时也可能是违法的,这里所说的不合法评价,主要指虚假评价、无关评价之外,以内容违法为主要特征的评价。实践中常见的不合法评价,有侵害他人隐私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评价,以及使用侮辱性语言或其他有损善良风俗的评价。四是非以生活消费为目的的评价。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能够更加确信,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是一个评价构成“消费者评价”,从而受到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评价是真实的、相关的、内容也不违法,但其存在不仅无法为普通消费者提供有效的购物决策参考,反而会误导消费者。比如,批发场景下,批量购买某种商品的买家往往不是消费者,而是相关行业的经营者,该买家与卖家之间常常存在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其交易完成后发表的大批量千篇一律的好评,既缺乏中立性,也对普通消费者毫无参考意义,且占据大量页面,从而影响消费者查看有用的评价。再如,二手商贩(俗称“黄牛”)不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而是以转售营利为目的购买商品,其发表的评价也毫无参考价值。故以生活消费为目的,也是构成“消费者评价”的必要条件。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已经对什么是第三十九条中所说的“评价”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探讨电商平台如何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就水到渠成了。电商平台有必要建立评价制度撇开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本身的要求不谈,电商平台建立评价制度也存在现实必要性。从电商平台面临的外部压力来讲,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侵权行为及时采取管理措施的义务及违反该义务后应承担的连带责任,评价作为网络用户在电商平台发布的信息,同样适用该条规定,故电商平台必须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从而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从电商平台的内部需求来讲,由于评价属于平台流量分发机制中核心的决策数据,评价制度是电商平台的一项核心制度。电商平台与实体店铺一个很大的区别是平台上存在海量的商品,消费者寻找商品,一般需要通过搜索,搜索结果靠前的商品被消费者选中的概率会增加。电商平台一般会通过流量分配系统把消费者评价排名较好的卖家置于搜索排名靠前的位置,这样,一方面可以帮助消费者提高搜索商品的效率,另一方面也会促进商家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从而使平台生态形成良性的循环。评价制度以诚信效率为原则基于上述分析论述,结合国内主流电商平台评价规则中的有益成分,我们针对电商平台如何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提出如下建议:将效率、诚信作为电商平台评价制度的基本原则。任何一项制度中,基本原则不仅对规则的适用有指导作用,而且在规则不完善或滞后的时候能够起到有机的补充作用,在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的情况下尤其如此。对于消费者而言,所看重的是效率,有效的评价能使消费者更高效地了解并找到所需的商品和服务,故与真实消费体验无关的评价不应该被纳入评价数据。对于卖家而言,平台注重的是诚信,所有的评价应该基于真实的交易而获得,故卖家通过虚假交易产生的评价、同行业卖家或其他消费者为获取不当利益而给予的差评不应该被纳入评价数据。建议电商平台根据诚信、效率原则制定评价制度,并将这两大基本原则写进制度总则。根据真实、相关、合法、以生活消费为目的的脉络,结合平台自身实际,归类列明不受保护的评价类型,规定被评价方维权的权利及流程,赋予平台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的权利,从而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并规定相应的行为后果,以起到惩戒作用。值得注意的是,鉴于评价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不宜因为其不当评价行为而剥夺其后续发表评价的权利,可以考虑暂停评价功能、学习并通过考试后重新开通。通过一定的奖励措施,正向引导用户的评价行为。如以积分奖励、信用提升、服务专享等方式激励发表真实、恰当、合法评价的用户。 

2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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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猪上线信用免押预订日本美食 信用游日本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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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飞猪联合芝麻信用宣布日本美食信用免押上线,这意味着,中国游客去米其林餐厅遍地的日本时,只要芝麻信用分达到要求,可以免押金预订日本美食餐厅。值得一提的是,“寿司之神”小野二郎的数寄屋桥次郎银座本店也可以免押预订。日本是最受中国消费者欢迎的境外游目的地之一,除了标准的景点打卡游,日本的美食也是广大游客“多刷”日本的重要因素。事实上,美食正在成为中国游客品味世界的重要方式,可谓“旅行的味道,吃过才知道”。飞猪数据显示,2018年出境旅游的美食、SPA、足浴等商品预订增长超过200%,春节期间增长更达500%,中国消费者与世界的融入更深了。在以往的日本餐厅预订中,消费者一般需要在预订时先付一笔押金,作为按约定时间就餐的担保,在用餐完毕后,这笔押金再退还给消费者。有了芝麻信用免押后,交押金和退押金这两步就可以省了,预订和就餐流程更方便。不过,飞猪和芝麻信用也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信用免押不意味着可以随意爽约,还是应该按约定时间前往用餐。目前,美食预订信用免押上线的餐厅,包括日本各种类型的美食餐厅,例如人气很高的怀石料理、寿喜锅、日式烤肉等,更有“寿司之神”小野二郎的数寄屋桥次郎银座本店,这家连续十二年获得米其林3星的传奇寿司店,尽管座位只有十席,却吸引着每年数以万计的饕客慕名而来。飞猪联合芝麻信用推出的信用免押系列功能,正在从国内走向海外,信用游全球逐渐成为旅行的标准姿势。伴随本次上线的美食免押预订,日本成为信用游的旗舰目的地。目前,在东京、大阪、京都、北海道等地,已有十几家万豪集团旗下酒店支持“信用住”,境外wifi租赁和Gopro租赁都可以信用免押。随着这种“黑科技”的迅速普及,中国游客全球玩的体验将越来越带感。 

2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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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欧洲市场在线支付报告:信用卡和数字钱包仍是电商平台主流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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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有关欧洲在线支付趋势的报告显示,目前信用卡和数字钱包仍然是该地区电商平台主流的支付方式。报告数据显示,信用卡、借记卡以及PayPal是2018年欧洲市场75%电商销售额的支付方式。但是,各国在线消费者对付款方式的偏好也存在显着差异。例如,在荷兰,网上银行iDEAL的受欢迎程度远超电子钱包和银行卡。而在波兰,本地快速转账服务如PayU和Prezelewy24则处于领先地位。报告显示,尽管欧洲在移动支付采用方面落后于其他全球地区,例如亚太地区,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可穿戴设备的支付使用正在增加。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和英国是这一趋势的代表之一,特别是在店内进行移动支付时。此外,欧洲新兴经济体的消费者对移动钱包表现出一定兴趣。在俄罗斯,连接使用Google Pay、Apple Pay和Samsung Pay已达到两位数的增长。总体而言,报告中引用的调查数据表明,欧洲各地的在线消费者希望在结账时有各种付款方式可选。超过五分之一的法国消费者在线支付时更青睐信用卡。此外,四分之三的英国买家更喜欢有多种支付选项的电商平台。同时,消费者对在线付款细节的安全性持谨慎态度。两位数百分比的西班牙消费者对支付流程的速度和流畅度都非常重视安全性,超过50%的瑞典消费者试图避免在电商网站上输入详细银行卡信息。 

2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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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利好不断 工业互联网三领域机会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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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工业互联概念的市场关注显著升温,龙头股用友网络、宝信软件等个股呈现趋势上涨,Wind工业互联网指数上周累计上涨近10%。分析人士指出,随着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的成熟和推广,以及产业政策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工业互联网在制造业将迎来投资加速阶段,产业链相关公司的业绩有望迎来腾飞契机。政策利好不断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组织制定并印发了《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指南提出,将重点研制当前产业发展急用技术标准,计划到2020年,初步建立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事实上,2017年以来,我国工业互联网行业政策密集出台,国家顶层设计从框架到具体目标再到应用标准基本完善,地方从补贴到优惠政策也纷纷得到落实。自2018年开始,国内工业互联网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根据相关测算,2019年我国工业互联网产业规模将达到4800亿元,为国民经济带来近2万亿元的增长。渤海证券行业分析师王洪磊表示,在人口红利逐步消失的大背景下,传统制造业利用工业互联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的需求较为强烈,制造业企业是互联网厂商在“互联网下半场”的重要突破点,随着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的成熟和推广,工业互联网在制造业将迎来投资加速阶段。“在国内整个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随着消费互联网带来的红利边际效应逐渐减弱,工业互联网有望成为下一个助推动力。”太平洋证券研究指出。产业链机会显著工业互联网的发展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是实现智能工厂,第二个是实现智能营销和服务,第三个是实现平台型的生态,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我国的工业互联网推进大多还处于第一、第二阶段。那么,现阶段该如何把握工业互联概念板块的投资机会?太平洋证券表示,目前我国参与工业互联网领域的企业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ICT企业,多为拥有成熟技术的大型企业,少有新进入者;第二类是垂直制造领域提供商,多为细分制造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尝试从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第三类是专业服务型企业;第四类是解决方案提供商,包括智能制造设备、工控以及工业软件提供商。目前看,国内企业在ICT、云平台已经有诸多布局,未来逐步从跑马圈地进入整合阶段;在工业技术解决方案方面依旧较弱;在一些新兴细分领域仍给创业者留有较大发挥空间。招商证券表示,工业互联网产业链包括传感器与芯片提供商、通信设备商、网络服务商、中间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平台运营和服务提供商。其中,可重点关注工业互联网平台端与智能制造领域。中泰证券表示,工业互联网的体系架构为“网络+平台+安全”。其中,网络是工业互联网的基础,平台是工业互联网的核心,安全是工业互联网的保障。推荐关注“工业软件+工业云平台+工业大数据”三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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